簡介
《政府采購協議》(GPA)是世界貿易組織(WTO)的一項諸邊協議,目標是促進成員方開放政府采購市場,擴大國際貿易。GPA由WTO成員自愿簽署,目前有美國、歐盟等14個參加方,共41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協議。
我國已于2007年底啟動了加入GPA談判。加入GPA談判涉及市場開放范圍和國內法律調整兩個方面。其中,政府采購市場開放范圍由各參加方以出價清單的形式,通過談判確定。出價清單包括5個附件和1份總備注。其中,附件一至三是采購實體開放清單,分別載明承諾開放的中央采購實體、次中央采購實體、其他采購實體及各自開放項目的門檻價;附件四和五是采購項目開放清單,分別載明各采購實體開放的服務項目和工程項目;總備注列明了執行GPA規則的例外情形。


國際采購指南
*文件來源:https://www.ungm.org/Shared/KnowledgeCenter/Pages/PPH2
https://china.unfpa.org/en/publications/un-procurement-practitioners-hand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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